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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中国书法的评判标准(选自王根权著《中国书法品评》)

发布时间:2021-08-05     发布人:本站     点击:
       丹石书画网(文静报道)中国书法艺术,这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灿烂之国粹,历经数千年,经过一代代书家艰苦卓绝的奋斗,使其不断发展,不断成熟,日臻完善。但是,千百年来书法的评判以及评判的标准几乎始终没有改变,至今评判的标准还是很模糊,评判仍然是主观臆断。正是因为这一点,致使许多学书人摸不着头脑,找不到方向。也正是因为这一点,使得一些原本不是书法家的人成了书法大家,使得一些原本应该是书法大家的人又埋没于草芥。
 
  一、孙过庭的两次书法评判实验
 
       唐代是中国书法发展的第二个鼎盛时期。孙过庭《书谱》中有这样一一段话,所记述的是孙过庭为探寻书法评判标准所作的两次评判实验。文曰:“吾尝尽思作书,谓为甚合。时称识者,辄以引示。其中巧丽,曾不留目。或有误失,翻被嗟赏。既昧所见,尤喻所闻。或以年职自高,轻致陵诮。余乃假之以缃缥,题之以古目,则贤者改观,愚夫继声。竞赏毫末之奇,罕议锋端之失。犹惠侯之好伪,似叶公之惧真。”①
 
       这两次评判实验反映出了中国书法一个最为要紧的问题,即书法的评判标准问题。为了能将这一问题看得更为清楚仔细一些,现就孙过庭所做的这两次书法评判实验进行一番剖析。
 
  孙过庭的第一次书法评判实验,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,书法评判中没有真正的识者。孙过庭把书法评判的群体,即所谓的“识者”分成了三种:第一种是不识者,“其中巧丽,曾不留目”;第二种是错识者,“或有误失,翻被嗟赏”;第三种是不语者,“或以年职自高,轻致陵诮”。可以看出,由这样一些人组成的书法评判群体,是一个负不起责也不负责的群体。评判的结果可想而知:“即昧所见,尤喻所闻”。
 
       看来书法评判确实有问题。为了进一步观察了解“识者”的品评,孙过庭做了第二次书法评判实验。他采用了具有古色古香的浅黄色的绢帛书写,并提写上古人的篇章名目,再一次拿去让那些所谓的“识者”品评。这一次与上一次的情况大不相同,“识者”还真的将孙过庭的作品当成了古迹。结果是:“贤者改观,愚夫继声”,“竞赏毫末之奇,罕议锋端之失”。先是一些有社会声望的 “识者”改变了看法,随后其它“识者”也就跟着随声附和。他们竞相欣赏赞誉,尤其是对其中一些点画、结字、布局谋篇中有失误的地方甚感兴趣,并对此发出了平时品评中很少能够听到的赞叹之辞。不难看出,这一次评判同样是胡评、乱评,但评判的结果变了。而致使结果改变的,不是作品的艺术内容,而是作品的外在形式。即“假之以缃缥,题之以古目”。孙过庭发现了书法评判中的又一个问题:书法作品的优劣高下,与书艺方面的关系并不是很大。  
 
        两次书法评判实验说明了同一问题:“识者”书法评判的标准是唯心的、模糊的、任意的。评判的标准就是 “贤者”的臆断,而“贤者”的臆断又是一个非纯书法艺术的臆断。作品的好与不好,是由“贤者”说了算的。“贤者”说你好你就好,说你不好你就不好。“贤者”凭什么“改观”呢?凭的是“我以为”。用的什么办法呢?用的是“拍脑袋”的方法。脑袋一拍,臆断就出来了。“贤者”是些什么人呢?是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人。谁最具有影响力呢? 资深者、为官者、当权者。官越大,权越大,影响力就越大。这些个资深者、为官者、掌权者,可能是书法家,也可能不是书法家,可能懂书法,也可能压根就不懂书法。
 
  孙过庭算是把书法评判这个问题弄清楚了,原来书法评判的裁判是由一些不一定懂书法艺术的,但具有影响力的“贤者”和一群不负责任的“愚夫”,一批“墙头草”组成。评判的标准是任意的,评判的方法是随意的。关于书法家的任何一个不确定因素,“贤者”就可以拍脑袋。“贤者”脑袋一拍说谁好,愚夫们就跟着说谁好;“贤者”吹什么风,“墙头草”们就往那边倒。“贤者”凭自己的好恶,可以以任何理由轻易地肯定任何一个书法家,也可以以任何理由否定任何一个书法家。作为书法家,无论你的书艺多高,仅凭自己的书艺,对“贤者”无可奈何。千百年来,我们的书法家就处在这样一种评判环境之中,他们的书法艺术生命就掌握在这样一群裁判的手里。
 
  二、没有书法评判标准,书法家成名之艰难
 
  没有书法评判标准,书法家成名的经历与境遇是怎样的呢?
 
  王羲之是大家最熟悉的书法家,今人称其为“书圣”,但在唐以前并不是这么回事。
 
  王愔,北朝书法家、书法评论家,在其《古今文字志目》中,对魏晋时期五十八位书法家的排名情况是这样的:“韦诞、张缉、郭伯通、韦熊……王羲之、张彭祖、谢安、郗愔、任静、王献之、王珉、桓玄。”王羲之排名倒数第八位,顺数第五十一位。②
 
  羊欣,南朝书法家、书法评论家,在其《采古来能书人名》中,对历代书家排名情况是这样的:秦二人,赵高、程邈。汉、魏、晋四十五人。王羲之排名第三十五位。③
 
  袁昂,南朝书画家、书法评论家,其《古今书评》为奉敕品评之作,共品评了二十五人。王羲之列第一,王献之列第二,张芝列第十九,钟繇未被列举。在列品后又说:“张芝惊奇,钟繇特绝,逸少鼎能,献之冠世。四贤共类,洪芳不灭。羊真孔草,萧行范篆,各一时绝妙。”④
 
       梁武帝萧衍书法家和书法评论家,在其《古今书人优劣评》中,列举了三十二位书法家。钟繇第一,王羲之第二,蔡邕第三,韦诞第四,张芝第五……王献之第十。⑤
 
       庾肩吾,南朝书法家、书法评论家,在其《书品》中,将一百零八位书法家分成上、中、下三级,每一级又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上之上者三人,排名情况是: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。⑥
 
       李嗣真,元代书画家、书法评论家,在其《书后品》中,记载了八十二位书法家。沿袭了以前九等之分外,又增加了一品,即上上品之上更列逸品。被列为逸品者五人,李斯、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、王献之。⑦
 
        张怀瓘,唐开元间书法家、书法评论家,其《书议》中,列名迹俱显者一十九人,并说“千百年间得其妙者,不越此数十人”。在一十九人中王羲之排第十八名,王献之排第十九名。⑧
 
    王羲之对自己书艺的评判是:“吾书比之钟张,钟当抗行,或谓过之。张草犹当雁行。然张精熟,池水尽墨,假令寡人耽之若此,未必谢之。”⑨
 
    二百年后,王羲之遇到了“贤者”唐太宗李世民。李世民亲自为王羲之撰传,传中历数各家书法之短,独赞王羲之。传曰:“详察古今,研精篆素,尽善尽美,其惟王逸少乎。”⑩这位“贤者”不但改了“观”,而且大力推崇。他采用了政治手段,不惜人力财力,下大工夫全国搜寻王羲之书作。组织人临摹,将摹本送给子弟和大臣让他们临习。大力提倡推广,形成了有唐一代尊王之书风。唐太宗之前,王羲之的书名时而在前,时而在后,飘忽不定。在唐太宗这位“贤者”的力挺下,确定了中国书法第一人的地位。
 
        再看看“有唐第一妙腕”孙过庭的境遇。
 
        张怀瓘在其《书断》中,列神品二十五人,妙品九十八人,能品一百零七人。能品中隶书二十三人,孙过庭排名第二十二位;行书十八人,孙过庭排名第十位;草书二十五人,孙过庭排名第十六位。⑪
 
        窦臮,唐天宝间书法家,在其《论书赋》中说:“虔礼凡草,闾阎之风,千纸一类,一字万同。如见疑于冰冷,甘没齿于夏虫。”⑫
 
        朱长文,宋代书法家,在其《续书断》中,把唐宋时期的书家分为上、中、下(神、妙、能)三品,一一评论,以补《书断》之缺。神品三人,妙品十六人,能品六十六人,附下九人。孙过庭被附在第十名王绍宗名下。“绍宗所善孙虔礼,字过庭,官至右卫胄曹参军。书有能名,或病其体多同而格不高尔。”⑬
 
  文豪陈子昂,与孙过庭同时代,为孙过庭写了《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》和《祭率府孙录事文》⑭两篇祭文。陈子昂在文中写道:“君之逸翰,旷代同仙。岂图此妙未极,中道而息。怀众宝而未摅,永幽泉而掩魄。”称孙过庭为“有唐之不遇人也”,即有唐以来难以遇到的一位书法艺术大家。陈子昂对孙过庭的评判应该说是“改观”, 但陈子昂算不上大“贤者” ,其影响力不够。大“贤者”的出现,则是五百余年后的宋代 。宋高宗谓孙过庭的《书谱》,“此谱妙备草法。”⑮宋徽宗又渗金御题,“唐孙过庭书谱”。⑯自此以后,孙过庭在书坛的位置才算有了确定。
 
       米芾一向高傲自大,他认为“ 张颠俗子,变乱大法”,但对孙过庭却很认可。《书史》中称:“孙过庭草书《书谱》甚有右军法,作字落脚近前而直。……凡唐草得二王法,无出其右。”⑰
 
        清代的孙承泽在《庚子销夏记》中写道:“唐初诸人无不摹右军,然皆有蹊径可寻。独孙虔礼《书谱》,天真潇洒,掉臂独行,无意求合而无不宛合。此有唐第一妙腕。”⑱
 
  在客观的中国书法评判标准缺失下,王羲之如是,孙过庭如是,其他的一些书法家亦如是。过去如是,现在亦如是。王羲之、孙过庭算是幸运者,虽然时间长了一些,终归还有“贤者”的出现,终有出头之日。一些真正的书法大家遇不到贤者,贤者不“改观”,只能老死于斗室草野,淹没于喧海了。
 
        三、中国书法呼唤评判标准
 
       书法的评判非常类似于“相马”,千里马常有,而伯乐不常有。一千多年前,韩愈发表了相马说:“世有伯乐,然后有千里马,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。故虽有名马,只辱于奴隶人之手,骈死于槽枥之间,不以千里称之也。”⑲这是一种极不正常,极不公平的现象。但是千百年来,人们却拿它没有办法。只有求贤、等贤。一般人对此无奈,“圣人”对此亦无奈。故孔子感叹曰:“博学深谋而不遇者众矣,何独丘哉!”
 
  科举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,这一制度为社会下层人士进入统治集团提供了一个通道,科举考试也就成了举国大事。以文章取仕,朝野上下人人皆知。一篇文章定终身,谁的文章能评第一?谁的文章该评第一?谁该入榜?谁能入榜?每一次考试的前前后后,都围绕着这一问题上演着各式各样的喜剧、悲剧和闹剧。朝野上下一起参与,大家都在做文章。考生做的是应试文章,考官做的是评判文章。考生的文章是死的,考官的文章是活的;考生的文章是被动的,考官的文章是主动的;考生的文章变数很小,考官的文章变数很大。考官们做什么文章呢?做文章评判的标准和评判方法的文章。由于评判标准是模糊的,评判方法是主观的,考官让谁金榜题名都有说法。科举考试出现过许多问题,几次大的考案轰动了全国,惊动了皇帝,不少人为此掉了脑袋,但却丝毫没有改变文章评判的标准和方法。
 
  标准就是一把尺子,尺子就应该有刻度。刻度就是“量”,有了量的概念,评判才能得出准确的结果。一把没有刻度的尺子,就是一把橡皮筋尺子。使用橡皮筋尺子,就不可能得出准确的评判结果,评判只能是一种“良心评判”。“良心评判”就失去了公平与公正,就没有信度。“良心评判”在名利的驱动下,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滥评、乱评、妄评、错评。
 
        四、中国书法评判标准产生的思路方法
 
       《锯、锤子、剪子比本领》是过去小学的一篇课文,说的是锯、锤子、剪子兄弟仨平时各干各的活,有一天哥仨个都觉得自己的本领大,提出了比本领,要分个大小见个高低。锯说:我能将木头锯成板,人们用我锯的板如何如何,你们哥俩不行吧,还是我的本领大。锤子说:我能将铁打成钉,如何如何,你们哥俩不行吧,还是我的本领大。剪子说:我能将布裁成衣,如何如何,你们哥俩不行吧,还是我的本领大。哥仨各有各的说法,各有各的道理,争来争去,不分高下。当时老师讲:锯、锤子、剪子的本领都大都不大,各有各的用处。中学的时候学习数学,老师讲:只有同类的事物才能比较,不同类的事物之间没有可比性,不能比较。大学的时候,学习高等数学知道:两个不同类的量不能直接比较,要进行比较,须找一个同时能和这两个量相等换的中间量,用这个中间量分别进行等价替换原来的两个量,让其变为相同的量,这时候便可以比较。这个中间量被称为“中间元”,这种方法叫“换元法”。
 
       商品的交易与书法的评判很相似。商品交易的初期,其交易形式是以物易物,粮食换丝、牛羊换人、珠宝换马等等。尽管这样的交换是建立在交换物的使用价值上的,但在实际交换中很难把握其价值的大小,以致出现了不公平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人们开始寻找一种“通货”,即各种不同的商品都可与它比较,与它交换。后来“通货”找到了,商品交易的公平有了很大的改变。“通货”使用了很长一个时期,又觉得“通货”还不方便,最后产生了“货币”。“货币”的出现,使商品交易趋于了公平。货币产生于具体商品中,又脱离了具体商品的形态。“货币” 这种特殊商品,就是商品交易中的标准。
 
        中国的科举制度被历史淘汰出局了,但作文这一考试内容却被延续下来了,今天的高考还在应用。在作文评分标准改革以前,同一篇作文,有的评卷老师认为是最好的,应该给满分。有的老师则认为属于差等,不能予以及格。同一篇作文,两个老师分别评,所给出的分数普遍差异很大,相同者极少。同一篇作文同一位老师分两次评,所给分数差异也较大。上世纪九十年代末,陕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作文评分标准列入了科研课题,进行攻关,笔者有幸参与其中。研究结果表明,产生作文评分误差有两大原因,一是评分标准不细不明确,二是评卷老师的主观随意性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课题组制订出一个量化了的作文评分标准。即将作文的评分分为:立意构思、布局谋篇、遣词造句、卷面书写四个基本项目。再将每一个项目分成3~5个层次,每个层次再规定出不同的给分范围(见图表)。这样一来,有效地抑制了评卷老师的主观随意性,使作文的评判回归到了客观。⑳
 
作文试题评分标准(满分40分)
 
 
       这一科研成果被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评为二等奖,先是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推广,后来被全国高考采用。
 
       五、书法作品的评分标准
 
       书法作品的评判,类似于锯、锤子、剪子比本领,类似于商品贸易,更接近于作文的评分。书法作品评判如果采用作文评分标准的思路方法,滥评、乱评、妄评、错评的现象就不复存在了,中国书法史上“贤者改观,愚夫继声”的评判历史就可宣告结束。笔者应用高等数学、政治经济学、考试学等多学科知识,参照作文的评分标准,根据书法作品的四大基本内容,制定出了书法作品的评判标准(见图表2)。
 
书法作品评分标准(满分100分)
 
 
  这一标准体系,研究论证起来很复杂,但应用起来很方便。千古以往的书法作品评判没有量的概念,大家使用的是一杆没有准星的秤,以致出现了许多问题。现在量的概念明确了,问题也就解决了。
 
       注释: 
 
       ⑨孙过庭《书谱》,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一版,《历代法论文选》。
 
       ②王愔《古今文字志曰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③羊欣《采古 能书人名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④袁昂《古今书评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⑤萧衍《古今书人优劣评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⑥庾肩五《书品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⑦李嗣真《书后品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⑧张怀瓘《书议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⑩李世民《王羲之传论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⑪张怀瓘《书断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⑫窦臮《论书赋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⑬朱长文《续书断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 ⑰米芾《书史》,同上。
 
        ⑭⒂⒃⑱戴家妙《孙过庭与〈书谱〉》,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。
 
        ⑲《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、中编、第一册》第296页《杂说》。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0年1月第1版。
 
        ⒇《关于作文命题与评分方法的探讨》,《自学考试科研论文集》教育科学出版社1988年12月出版。